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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被评为2013年度临沂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03月02日   审核人: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被市文明委评为2013年度临沂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管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力度,着力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效性,有力推动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稳步发展,为我市取得2013年度全国地级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第一名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调研分析,从转变工作观念、加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改进工作方法等几个方面着手,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是加班加点,全力保障创城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创城办的分工要求,对我局需要准备的创城资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报送。在创城检查过程中,按照分工安排,加班加点,圆满完成各项迎查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学校周边环境,服务广大未成年人。利用宣传栏、简报等载体,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先后举办多期“小记者体验城管”活动,通过体验活动,小记者们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了真切感受,从小培养了他们爱护城市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精心实施“净化工程”, 设立“女子岗亭班”、“早高峰女子助学岗”,大力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维护好校园周边的良好秩序。琅琊网、齐鲁网、市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等媒体先后做了报导。“女子助学岗”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女子岗亭班”班长张丽被评为市级优秀志愿者。

下一步,城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整治校园周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噪声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努力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强化精细化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谐管理、阳光执法、开拓奋进、求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在努力实现临沂市城市管理跨越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同时,以更加主动的工作热情投身到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来,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张艳昌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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