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873/2026-000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9-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414号 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露营旅游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414号 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露营旅游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6-09-02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冯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露营旅游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对公园绿地露营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制定露营规范标准、设置露营区域和非露营区域”建议的答复

我局根据《临沂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分四批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累计开放213处,总面积820.29万平方米,涵盖阳光沙滩、书法广场、滨河球类广场、皇山公园等重点区域。推行“限定开放区域和承载量,有序放开周末、节假日和绿地休闲活动”的“两定两放”制度,在开放区域实行搭建帐篷预约制度,划定可搭建帐篷区域,合理设置帐篷数量上限,明确禁止在开放共享区域私自搭帐篷露营过夜。

同时,编制《临沂市城市绿地露营管理规范导则(试行)》,明确实行“核心生态保护区严禁露营、缓冲区限量开放、活动区有序引导”的三级分区管控模式,对露营区选址条件、禁止设置区域、设施配置标准、帐篷搭设标准、开放时间、承载量管控、文明行为规范、联合执法机制等作出了全面规定,进一步完善共享绿地管理体系。

二、针对“强化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加强宣传引导”建议的答复

共享绿地开放期间,安排专人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设置城市管理服务驿站51处,配备消防器材、应急医药箱、监控设备等应急设施,实时监测人流、火情等风险因素,快速响应各类突发性事故,切实保障露营活动安全有序。

在宣传引导方面,通过设置导视牌、文明露营宣传栏和警示牌等54处,引导市民游客做到“只留脚印、不留垃圾、不伤草木、不扰生灵”,推行“无痕露营”理念。同时,充分发挥绿地的社会功能,开展各类文化宣传、科普教育等公益活动100余次,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绿地管理,增强公众在绿地共建、共护、共享中的参与感。

三、针对“加强安全管理和从业培训考核”建议的答复

紧抓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52场次,持续提升队伍风险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突能力。分片区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交流指导,现场拉练,实地观摩交流,围绕“有机构、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预案、有演练、有能力”等“七有”标准,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6次,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管理制度不空转、主体责任不悬空、管理要求落地见效。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88号提案《关于解决城区乱停车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122号提案《关于完善环沂河绿道并组织环沂河国际自行车比赛的建议》的答复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鲁ICP备2025158251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46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9号 电话:0539-8132208 637200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