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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占绿毁绿3300平方米 “星期三问城管”回头看节目聚焦园林绿化执法工作

2022年04月08日 审核人: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集中整治占绿毁绿行为。

青岛早报4月6日讯为遏制春季占绿毁绿问题多发势头,做到抓早抓小、严查严管,日前,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全市综合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春季护绿”专项执法行动。4月6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园林与环境执法大队大队长王阿龙上线“星期三问城管”回头看节目,聚焦园林绿化执法工作,普及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园林绿化执法工作情况,现场呼吁市民爱护花草树木,自觉守绿护绿。

损坏植被最高罚万元

春暖花开,绿满岛城,眼下正是游园踏青、观花赏绿的好时节,但个别市民在游玩过程中随意攀树折枝、践踏绿地、采摘种子,破坏了城市绿色,损害了文明形象。6日上午的“星期三问城管”回头看节目现场,王阿龙表示,春季易发生占绿毁绿现象,综合执法部门已关注到这类问题,正在开展花期保护专项行动。在春季樱花、刺槐等树木花期,组织执法力量对道路两侧、山头绿地、公园广场等绿化密集区域重点值守、巡查盯防,对野蛮采摘、毁树折枝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依法查处破坏树木行为。“依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凡是擅自采摘绿地内花果枝叶、损坏植被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按照具体情节,将会面临2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王阿龙表示。

据悉,“春季护绿”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专项突破、示范引领、执法推动、长效巩固”的总体思路,以回应市民诉求、巩固整治成效、解决推进问题为导向,紧扣绿化执法季节特点,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春季各类涉绿违法问题,聚焦四个方面重点发力、集中攻坚,解决问题、寻求突破。

多起毁绿种菜行为被查

前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在李沧区某小区发现一住户损坏植被圈占小区绿地,造成60余平方米的绿地毁损。经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崂山区好望角小区,因前期物业未到位,导致该小区内绿化带大量缺失,周边住户私自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市民对此反映强烈。现该小区已引进物业,为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营造清新、整洁、舒适居住环境,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执法中队联合物业对小区内毁绿种菜行为进行清理,共计清理毁绿种菜地块5处,面积180余平方米。

王阿龙介绍,目前全市综合执法部门紧盯市民身边的占绿毁绿问题。据悉,截至3月底已整治各类占绿毁绿问题210余处、3300余平方米,今年计划创建一批“涉绿问题整治示范小区”,通过形成典型引领,切实解决市民诉求问题,大力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吴冰冰通讯员张舰摄影报道)

日期:2022-04-08 | 来源: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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