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田立带领市排水处负责人到临沂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就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有关事宜进行现场指导。期间,刘田立详细询问了办理《许可证》的业务流程,并对《许可证》办理工作相关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市城管局驻政务大厅窗口负责人陪同。
一是做好《许可证》办理从住建局转交到城管局的交接,确保《许可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交接过程中首先要人员到位,落实好具体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求其掌握业务知识、具备办理能力。其次要做好与市排水处和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的沟通对接,确保对接过程中,备案不乱,对接平稳。尽快配置好《许可证》办理的硬件设施,确保证书打印正规、档案详细。
二是做好《许可证》办理的具体工作。要热情周到,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增强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理念。设立咨询岗,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要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在当日内完成受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完成审批办理;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在办理过程中要详细核查,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现场情况合规达标。(市排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