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讯记者董立军 通讯员叶龙飞)
3月11日,我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切实解决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兰山城管分局组织召开了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要求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烧烤经营户必须烧烤进院、炉具进店,使用环保无烟炉具。
根据兰山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要求,兰山区外环线内(东至沂河、西至西外环、南至区界、北至北外环)所有饭店、宾馆、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正常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取缔燃煤大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新建餐饮单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一律不得办理行政许可。
露天烧烤要求按照“烧烤进院、炉具进店、无烟环保、绿色生态”的总体要求进行整治,5月31日前整治完毕,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具,配套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对拒不整改、超标排放的油烟排放单位进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