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市照明处召开了2020年“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会议,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传达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召开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动员会议的通知》、《市照明处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市照明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了安全生产月的工作任务,并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宣读了日照市东港区海纳大厦“5-11”、潍坊市青州经济开发区“5-13”两个较大事故的通报。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必须要警钟长鸣,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当前目标和任务,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加强安全生产,强化管理,将安全生产行动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