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城管支队高铁站区域大队在乡镇督导巡查时,发现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孝河三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南200米,有大型吊车支开正在吊运,施工周边未设置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占用城市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道路通行。
经了解,此处为施工单位吊运安装临时设施,当事人认为因施工时间短,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设置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影响道路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到相关主管单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设置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安全规范施工。执法人员依法定程序通知属地执法中队前来进行立案查处,并加强巡查管控。(徐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