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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铁区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工作中发现,在兰山区温凉河路与长春路交汇处北200米路西,围挡上出现了一块擅自设置的广告,面积40平方米,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经了解,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向其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通过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当事人当天将违规设置的广告自行拆除完毕。
下一步,高铁大队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违规户外广告牌再生,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违规户外广告牌零增长。(徐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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