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工作动态>>正文

北城一大队深入开展雨污混接、乱排污水专项治理“雷霆行动”

2020年08月04日 审核人:

近期,北城一大队按照市局、支队关于市政设施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支队关于开展“执法办案季”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雨污混接、乱排污水专项治理“雷霆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市局、支队部署,北城一大队多次召开乱排污水及雨污混接整治工作专题研究推进会议,安排讨论污水排水及雨污混接查处工作,大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安排分管副大队长及相关中队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多方配合,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强大合力。按照领导部署要求,大队多次积极与市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局市政科、水务集团、排水处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配合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全面对接北城区域内的排水所站,了解雨污混接相关情况,谋求与各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三是严格执法,营造专项治理行动高压态势。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摸排清查的基础上,大队不等不靠,迅速安排执法人员深入工地项目,开展前期督导检查行动。同时,坚持以直查直办的方式,对住建部门转办的12个建筑基坑乱排污水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是持续跟进,全力配合雨污错接联查联排。经了解,排水处正在委托第三方对雨污混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排水处提供数据,已初步排查约70家存在雨污混接情况,排查工作还未完成,相关准确数据情况还未提供,大队正在积极对接。目前,大队已经组织执法人员积极配合排水处对五洲湖周边等重点工地项目开展联查联排,配合排水一所对存在雨污错接的澜泊湾、滨河阳光等小区下达了整改通知。大队安排工作专班积极配合排水处,督促整改落实。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大队开展的涑河、青龙河和北城一期专项排水执法检查行动共发现案源17处,立案6起,拟罚款111.5万元,督促加强排水手续办理15起,上缴排水费46.2万元。目前,正在立案查处3起,下达雨污混接专项治理整改通知书15份。

(北城一大队 张月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