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城管之窗>>工作动态>>正文

市城管执法支队约谈相关房地产项目负责人维护规范市场秩序

2020年07月15日 审核人:

7月15日,针对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房产大队约谈两家房地产项目负责人,调查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不正当行为。

当日上午,接群众举报,两家房地产公司存在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房产大队会同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分别约谈两处项目销售负责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规范房地产经营销售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一是不得“提前”销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二是不得“捆绑”销售。在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购房户必须先购买车位、车库、储藏室或者其他服务等方式销售商品房或确定优先购买资格;三是不得“储备”销售。在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银行存入购房“资金检验金”等形式储备购房客户;四是不得误导销售。在开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项目进行不符合楼盘实际情况的宣传误导购房户。

两处项目企业销售负责人对以上四项要求表示会积极配合,并承诺将努力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销售行为。下一步支队将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不正当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林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