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被市政协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坚持把办理提案作为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城市管理队伍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办理提案,进一步发挥了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2016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8件,已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完毕,按期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提案办理做到“五个确定”、“四个结合”。“五个确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工作要求、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四个结合”即: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工作计划及工作决策结合、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规范办理流程。2016年,市城市管理局收到的政协提案涉及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私搭乱建违法建设、市政设施管理、大气污染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厕建设管理等8大类,共38件。为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提案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规范程序。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提高办理质量。我局注重将提案的办理与城市管理工作中心任务紧密结合,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不断促进和推动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