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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执法二大队查处一起擅自开展临时宣传活动行为

2016年11月24日 审核人:

近日,滨河二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开展大型临时宣传活动的行为。

11月23日,滨河执法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涑河南街南侧与滨河西路交汇处时,发现某企业正在进行临时性宣传促销活动。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共设置道旗4个、拱形门1个及气球若干,且未办理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拍照取证后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促销活动,并补办手续。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下一步,滨河二大队执法人员将增加巡查频次,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确保滨河路秩序整洁,交通畅通。(王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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