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7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 |
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临沂坤洪运输有限公司 |
91371300MA3R3ML585 |
马洪明 |
临城管行处字[2022]BC1-03007号 |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2年5月5日,北城一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 当事人临沂坤洪运输有限公司在河东区智诚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北400米蓝天热力供热支线管网工程工地出入口向外运输渣土时,渣土运输车辆鲁Q013GM遗撒渣土造成路面污染,污染面积60平方米。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182CF第二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
1.000000 |
2022/06/29 |
2023/06/2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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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沂辉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1371311MA3DL3QP7U |
徐莹 |
临城管行处字[2022]BC1-02010号 |
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
2022年5月7日,北城一大队二中队巡查发现,当事人临沂辉 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北城新区长沙路与蒙河路交汇处东北角从事电力 顶管施工时,擅自挖掘城市道路3. 75平方米(长2. 5米,宽1.5米)。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76CF第二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
0.500000 |
2022/06/29 |
2023/06/2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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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沂鲁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913713115830519840 |
明佐胜 |
临城管行处字[2022]BC1-01016号 |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2年4月27日,北城一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北城新区蒙河路与成都路交汇处有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线性路程约19米。经查,该处为当事 人临沂鲁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混凝土运输车辆(鲁Q.645AK)在向红星国际广场项目运输混凝土时造成遗撒。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182CF第一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
0.500000 |
2022/06/29 |
2023/06/2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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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371300MA3PX94N3R |
谭东岳 |
临城管行处字[2021]JS-02029 |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
2021年9月18日,市住建局函告我局,称当事人开发的碧桂园滨江学府工程,存在将消防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肢解发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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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17-14CF第二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二元五角五分 |
2.945255 |
2022/07/11 |
2023/07/11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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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沂新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371312MA7CJP280F |
姜开艳 |
临城管行处字[2022]BC1-0300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
2022年5月17日,我单位接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移交通知(专班移字:[2022]001号),其中第1个问题为:2022年5月11日夜查时发现,位于河东区智兴路与军部街交汇的智兴路改造工程201项目工地存在渣土覆盖不全,道路积尘严重。2022年5月17日,执法人员检查该项目现场时渣土已覆盖,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经查,该处工地施工方为临沂新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晚,施工现场存在未严格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17-399CF第一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
2.000000 |
2022/07/18 |
2023/07/18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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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沂宁太汽车 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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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1302575480199N |
颜廷磊 |
临城管行处字[2022]BC1-03009号 |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2022年5月24日,北城一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临沂宁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北城新区蒙河路与上海路交汇处南运输淤泥时,运输车辆鲁Q.991GA撒漏泥浆造成该处部分路面污染,污染面积95平方米。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182CF第二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
1.000000 |
2022/07/18 |
2023/07/18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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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沂隆泉运输有限公司 |
91371302MA3TPEW665 |
张兴飞 |
临城管行处字[2022]GT-02005 |
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
临沂隆泉运输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在白沙埠镇温凉河路与茶山三路交汇处路西向南为中医院高铁院区运输渣土,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污染道路面积100平方米,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清理。造成污染的车辆牌号为鲁Q086HE。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206CF第四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
0.500000 |
2022/07/19 |
2023/07/1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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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临沂市广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371311397000980R |
孙春雷 |
临城管行处字[2022]FC-01010 |
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2022年5月16日我局接市住建局临建移函[2022]17号,临沂市市政集团六公司在罗庄区沂河路高架桥项目施工中,存在第三方破坏域市供水管道情况。经查,临沂市广聚市政工程公司在2021年10月18日与临沂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临沂市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土石方合同。2022年5月12日下午6点,在沂河路与琅琊王路交汇处破碎沂河路南侧路面土石方施工中,将市水务集团DN1000供水管道破坏。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72CF第三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
6.000000 |
2022/07/19 |
2023/07/1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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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山东同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91371122MA3QNA8N85 |
赵新闻 |
临城管行处字[2022]BC2-02007号 |
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
2022年5月1日,北城二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北城新区马陵山路与兰州路交汇处及马陵山路与太原路交汇处两处位置的道路有污染情况,经查系当事人山东同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砂浆搅拌车(鲁Q513BE)在该处进行转运过程中因防漏斗损坏造成遗撒,路面污染面积为100平方米,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未自行清理,属污染城市道路。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20-206CF第四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
0.500000 |
2022/07/19 |
2023/07/1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
10 |
申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320600MA1X43JP42 |
马志刚 |
临城管行处字[2022]FC-01013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
2022年5月24日,我单位接市大气办移交通知(专办移字:[2022]002号,其中第8个问题为:2022年5月22日,市生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检查组检查工地时发现位于罗庄区化武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处罗庄区申通快递临沂有限公司项目,部分渣土覆盖不全,道路积尘严重,施工单位为申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5月2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工地已整改完毕,现场渣土已覆盖,内部道路已冲洗。经调查,2022年5月22日,当事人在位于庄区化武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处西南角位置的罗庄区申通快递临沂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时,施工现场存在未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17-399CF第二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
5.000000 |
2022/07/27 |
2023/07/27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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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菏泽英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91371702694448685E |
油金彪 |
临城管行处字[2022]HW-02004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
2022年5月22日,我单位接市大气办移交通知(专班移字:[2022]002号),其中第7个问题为:“5月22日,市生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检查组检查工地时,发现高新区沂河路快速路改造三标段项目位于高新区沂河路与京沪高速向东路南,该工地未开启喷淋抑尘装置,覆盖不全”。经查,该项目位于高新区沂河路与京沪高速向东路南,建设单位为临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菏泽英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月22日,当事人在施工时未开启喷淋抑尘设施,存在未严格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LY17-399CF第一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
2.000000 |
2022/07/29 |
2023/07/29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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