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英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全市古树保护方法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古树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临沂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状况
2011年2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沂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临政发〔2011〕7号),对城市古树名木管理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护依据。临沂市园林管理部门多次组织各县区深入学习交流和研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对建成区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普查建档,摸底调查保护情况,围绕需要保护复壮的古树名木开展保护工作。
二、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
2023年10月,临沂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临沂市首批二级保护古树及古树群名录的通告》,全市认定二级保护古树231株,古树群1处,由市绿化委员会统一制作标牌,标注“临沂市人民政府监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境内和个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负责具体保护管理工作;市林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市园林环卫中心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技术指导工作。
三、古树名木保护对策
古树保护不仅在技术上解决,还要从根本的管理制度上入手,如何提高各县区和乡镇领导对古树保护的认识,如何规范审批古树周围的建设或者保护措施,是否有必要由市委市政府成立一个全市的古树名木保护专家评审组,专门对各县区古树保护措施或者建设实施进行评估和论证,制度需要一步一步的完善,我们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对古树名木进行更周密翔实的普查,完善古树名木档案,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树名木进行指导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有价值的树木。并借鉴外地省、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做法,继续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文化历史意义、生态环保意义和社会意义,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保护活动中。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园林环卫中心 872959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