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志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我市燃气管网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对城市管理领域燃气管网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现答复如下:
1、强化协作配合,做到有移必处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与处置工作导引(试行)》(鲁建执法字〔2022〕2号)《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协作配合长效机制的通知》(临城字〔2023〕46号)要求,强化与燃气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对移交案件精准高效、依法依规办理,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办结燃气类案件7起,罚款18.46万元。
2、强化安全检查,切实消除隐患
结合全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出动人员8039人次,出动车辆2090车次,参与联合检查210次,对广告设施存在遮门挡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指导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方采取相应措施即时消除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一排底线”。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在运用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开展常规宣传的基础上,依托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会同燃气主管部门、燃气服务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活动103次、发放材料9696份,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引导市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局执法协调科 637205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