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2-00001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0-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答复

2022-10-27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孙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您的建议我们已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进行了部署。

缓解“停车难”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长远,要始终坚持把缓解停车难作为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停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了缓解市区的停车难问题,2022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在规划编制、车位配建标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调整完善和细化量化,提高政策落实落地的可操作性,并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您提出的“优化停车场供地政策,制定停车场建设用地供应专项规划,打破制约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瓶颈”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在《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中,针对停车规划,明确“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工作任务。

目前,一是开展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信息普查工作,利用4个月时间,全面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二是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合理优化停车设施布局结构,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三是我局已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明确配建标准,多措并举增建停车设施。

二、多措并举建设停车设施。您提出的“采用集中用地的新技术手段,整合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自有或其周边闲置的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土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全自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在《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中,针对立体停车,明确“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工作任务。

目前,一是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新建学校周边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学校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现象。二是协调人防办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地下停车设施,成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龙湖公园、河东区中昇大街、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实验小学等4处人防工程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泊位约2000个。三是充分利用口袋公园、绿地等,发挥其复合功能,利用中心城区143个口袋公园配建停车设施,做到应建尽建。四是积极协调五区相关部门,按照每年一个百亩公园推进配建停车设施建设。

三、逐步推进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共享。您提出的“协调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提高车位使用率,有助缓解停车难”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在《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中,针对错时开放,明确“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等工作任务。

目前,已起草完成《临沂市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停车设施限时免费开放工作方案》,方案中国有企业、大型商超等其他场所开放共享工作明确由市国资委、市商务局牵头制订专项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市商务局经咨询部分企业意见后,回复不同意商超方面列入开放范围。我局将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展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共享工作。

四、配合做好停车收费动态机制。您提出的“加强停车收费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停车收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我局正在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今后将配合发改部门建立停车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平衡停车需要和供求关系。

五、规范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供给。您提出的“路沿石以上停车区域要统一管理,合理收费,提高周转利用率”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在《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工作任务。

目前,正在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 850-2021)》,会同公安、住建、自规部门起草《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共同推进老城区沿街开放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挖潜改造工作。

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您提出的“对私自设立的地桩、锥桶、石墩、地锁等障碍物予以清理拆除,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商铺等进行警告教育,对乱收费、私占车位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对认定的非法停车场内停车设施依法进行拆除,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停车场进行坚决取缔。”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在《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工作任务。

目前,一是我局会同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停车设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停车设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印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小区沿街商业停车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配合物业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小区沿街商业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我局将督导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常态化巡查管理,加强对公共区域私自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清理拆除工作,严格查处占道经营。同时,全力配合公安交警、自规、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做好联合执法、停车查处等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局市政管理科 637270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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