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春节期间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改禁为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准确应急处置。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重点,对在执法巡查、日常保洁工作中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积极向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其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地面污染的行为,要敦促当事人清理处置,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方式方法,杜绝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管理。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依托网格化管理优势进行引导,入社区、入小区开展宣传,让禁放政策家喻户晓。根据工作专班要求,加大力度安排宣传车及户外电子屏等措施强化宣传,同时注重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工作不当产生负面舆情。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执法工作,对各县区(开发区)开展不定期督导,督促责任落实、措施落地、问题整改,对于顶风而上,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严格行政处罚,严肃进行打击,遏制燃放势头蔓延。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城管局结合属地烟花爆竹工作专班具体工作安排,统筹做好本区域本领域禁燃禁放工作的督导整改工作,确保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此复。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宗方才 承办责任人:国鹏 联系电话:18053968075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