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1-000024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建议的答复

2021-11-03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李士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9年城市规划执法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将市城市管理局行使的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管职责划转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承担城市规划方面的监管权和行政处罚权。职责划转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未经审批和批后监管的建设项目,以及私搭乱建等全部城市规划方面的处罚和监管职责。

各县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城市管理局的牌子,工作职能不限于城市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对于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领域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围绕您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市城市管理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原则,抓好《临沂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临沂市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落实,明确人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奖惩分明、及时兑现。

(二)提升人员管理水平。严把人员入口关,重点加强镇街协管人员管理,合理采取公开招录或劳务派遣等方式配置协管人员,加强协管人员人事、工作信息档案与备案监督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对因作风散漫、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人员日常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包括镇街聘用的协管人员在内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纪律作风教育培训,用好“强转树”“主题党日”“道德讲堂”“学习强国”“灯塔大课堂”等活动载体,及时了解掌握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运用。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将人员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人员使用的重要依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宗方才 承办责任人:国鹏 联系电话:637205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上一条:关于把惠民早餐民生实事办实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打通市区北京路至南京路滨河公园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46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9号 电话:0539-8132208 637200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