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10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
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临沂泽冠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91371311MA3MYK213H |
郑翔壬 |
临城管行处字[2023]BC1-04003 |
扬尘污染 |
2023年5月11日,我单位接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移交通知(专班移字:[2023]005号),称2023年5月9日,市扬尘防治专班联合督导检查发现沂河新区东夷小学项目施工现场存在问题:1.现场切割建材尘土飞扬、无降尘抑尘措施。2.大门口洗车设施被私家车占用、地面泥泞。3.内部转土现场混乱、雾炮未启用。4.部分裸土未覆盖问题。2023年5月15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沂河新区沈阳路与厦门路交汇处西北的东夷实验小学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时,工地围挡喷淋设施及施工现场雾炮已开启,洗车机正常使用,裸土已覆盖防尘网,道路已冲洗无泥泞。经查,东夷实验小学项目现场施工单位为临沂泽冠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施工单位工地施工时未严格采取洒水抑尘、道路冲洗的防尘抑尘措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LY20-30384CF第二档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
3.000000 |
2023/10/10 |
2024/10/10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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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13708001659394034 |
王华 |
临城管行处字[2023]JS-01011 |
未履行监理职责 |
2023年7月27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告(临建移函[2023]42号)我局,称"2023年7月10日省住建厅安全辅助巡查发现,临沂阜丰房源.云璟御府项目监理单位未结合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则"。经查:在2023年7月10日检查过程中,阜丰房源.云璟御府项目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长沙路与汶河路交汇处西南,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系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存在未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行为。 |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LY20-30500CF第一档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
2.000000 |
2023/10/13 |
2024/10/13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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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沂旭徽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300054968332D |
李健国 |
临城管行处字[2023]BC1-01006 |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
2023年7月10日,北城一大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当事人临沂旭徽置业有限公司在北城新区沭河路与成都路交汇处西北角的凤凰水城小区内西北侧C3号楼周边,占用部分绿化用地建设停车位。经调查,该处停车位在规划图纸中为绿化用地,占用绿化用地面积约为225平方米。 |
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LY20-20041CF第六档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
10.000000 |
2023/10/18 |
2024/10/18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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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沂市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71302MA3Q105U9W |
殷国支 |
临城管行处字[2023]FC -01015 |
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
我局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交函(临建移函【2023】50号),称临沂碧桂园凤凰壹品项目建设单位临沂市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鹏城建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洋房精装修工程(10#楼、11#楼、16#楼、17#楼、20#楼、21#楼、26#楼)直接向其发包,合同价款约为10457715.10元。深圳鹏城建科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施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指南》(鲁建建管字[2019]26号)等规定,该行为涉嫌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LY20-30014CF第三档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七万三千二百零四元 |
7.320400 |
2023/10/17 |
2024/10/17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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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东泰鑫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300570496343H |
李太栋 |
临城管行处字[2023]FC-01009 |
未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
2023年2月13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告(临建移函[2023]8号)我局,称山东泰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泉府公馆项目物业管理用房配置不足。经查,泉府公馆项目由山东泰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北路与南京路交汇东南。原临沂市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中标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是428144平方米,其中配套公建设施规划面积表中,物业管理面积是1305平方米。目前,该项目物业公司在21号楼南侧的临时用房中办公,未配置其他物业管理用房。此临时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59.56平方米,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9月23日对你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规决字[2022]1254号),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该处违法建设,因此不能认定该处违法建设为物业管理用房。 |
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LY20-30405CF第五档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
40.000000 |
2023/10/18 |
2024/10/18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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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沂天宸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311MA3T0YA99X |
孙健 |
临城管行处字[2021]FC-01023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 |
我局于2021年5月接群众举报,临沂天宸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城南市集项目时,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商品房。目前已查明销售98户,收取预订款7460000(七百四十六万元整)。 |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LY20-30409CF第三档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元 |
5.222000 |
2023/10/17 |
2024/10/17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11371300004448873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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