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1-000029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2-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58号重点任务执行措施与监督情况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58号重点任务执行措施与监督情况

2021-02-26   作者: 点击数:  

市城管局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58号重点任务执行措施与监督情况


一、58项重点工作任务内容

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单位: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科室: 环卫园林管理科)。

(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科室:经济建设科);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责任科室:公务用车管理科);市生态环境局(责任科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市住建局(责任科室:市政建设科)。

三、具体目标

(一)年度目标:1、做好条例解读和普法宣传,推动条例落实落地。2、河东区在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的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其他区(开发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至少有一个区(开发区)基本建成城市垃圾分类示范区。各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3、根据季节要求,分别开展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工作,提升城市道路保洁水平。

(二)一季度目标:配合市人大完成条例新闻发布会及出台前各项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启动春季道路清洗活动。

(三)二季度目标:全面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配套解读工作;各区(开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安装工作,各县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洗城活动,对已创建深度保洁示范路进行复核检查。

(四)三季度目标:各区(开发区)引导居民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汛期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对已创建深度保洁示范路进行复核检查。

(五)四季度目标:实施秋冬季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今年拟创建深度保洁示范路进行检查考核。

四、推进计划

(一)3月,配合市人大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启动春季城市道路清洗活动。

(二)4月,在局网站发布条例和配套解读工作,在系统内部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各区(开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安装工作,各县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春季洗城活动,重点开展护栏底专项精细化保洁。

(三)5月,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各区(开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安装工作,开展春季洗城活动,重点开展路沿石下及辅道专项精细化保洁。

(四)6月,对各区(开发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展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季度检查考核,对已创建深度保洁示范路进行复核检查。

(五)7月,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汛期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工作。

(六)8月,深化油烟治理、便民摊点群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开展汛期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工作。      

(七)9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和城市道路精细化考核工作,对已创建深度保洁示范路进行复核检查。

(八)10月,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开展秋季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工作。

(九)11月,对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继续开展秋季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十)12月,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验收工作,对今年拟创建的深度保洁示范路进行检查考核。

五、监督电话:0539-637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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