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27 号)。 ②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临沂电视台,沂蒙晚报等进行宣传报道。 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试点县区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④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罗庄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实地督导垃圾分类工作。 ⑤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研,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⑥继续督促县区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城管局机关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⑦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调研,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⑧组织召开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对示范示范社区(小区)、示范村镇的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指导。 ⑨对兰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进行调研,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⑩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督导,督促街镇城乡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组织对已经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小区)、示范村镇开展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