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临沂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编办〔2019〕40号)以及省委编办《关于分期分批组织编制公布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权责清单》和《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县两级城市管理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临沂市城市管理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和《临沂市城市管理部门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强化清单落实,按照清单确定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全面履职尽责。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根据实际认领权责清单中的县级事项,进一步明确县级权限,抓紧梳理形成并公布县级城市管理权责清单和本部门权责清单。
特此通知。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