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城建项目推进。2022年城市管理领域城建项目35项,其中新建项目24项,续建项目11项,计划总投资10.2亿元。截至12月22日,完工32项,正在推进3项,完成投资10.2亿元。
(二)保障城市安全度汛。修订城市防洪预案、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织26个部门单位、1200人参与的防汛排涝综合演练。强化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全市建立各类专业抢险队伍 57 支、基层防汛队伍 230 支,全市防汛队伍2.3万人、中心城区1.25万人。强化物资储备,城区建立44 处储备仓库,配备强排泵车17台、移动排水能力3.3万方/小时。实施10项积水点治理工程,系统解决区域性内涝。组织防汛督导检查34次,完成问题整改110项。省厅发文推广我市城市防汛经验。
(三)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1-11月,全市处理污水4.82亿吨、处置污泥24.9万吨,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4.61%、5.06%;中心城区处理污水2.74亿吨、处置污泥12.2万吨,较去年同期分别上涨8.33% 、15.48%。积极协调市生态环境、行政审批部门和县区政府,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全市新增污泥处置能力300吨/日(莒南县污泥焚烧100吨/日、兰陵县建材利用100吨/日、河东区土地利用100吨/日),污泥处置压力得到缓解。
(四)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印发《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修编《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印发《中心城区沿街开放区域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导则》。组织各区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新增非机动车泊位11309个。推广“公园、人防、学校、立体、发债+停车”的“5+停车”模式,完成新增公共停车泊位7256个。推行错时开放公共停车场60处、车位2367个,盘活停车资源。省厅发文推广我市停车管理经验。
(五)实施污水处理提标工程。对照“十四五”完成60%、省党代提出70%的提标目标,组织实施24座污水处理厂、113.3万吨提标改造。今年完成8座污水处理厂、35.3万吨提标。
(六)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完成全市1901条市政道路、940座市政桥梁、3568.69公里普查,完成率100%,代表山东省迎接住建部抽检核查获得高度评价。
(七)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排查。2022年我市市政污水管网排查任务量571.9公里,目前完成排查885.4公里,超额完成省住建厅年度任务量。
(八)完善市政管理精细化制度设计。编制城市路桥、排水、照明、隧道市政设施养护技术导则,为市政设施精细化养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