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定位:“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以加快流程再造、加强精细管理、深化智慧管理、破解难点问题、保障服务民生为重点,着力在强基础、补短板、提效能、出亮点上下功夫,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贡献城市管理力量。
一、实施流程再造攻坚,实现管理效能突破
(一)再造内部工作流程
1. 理顺机关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2. 继续推进职级晋升工作,适时开展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竞岗、轮岗、双向选择。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3. 加强履职考评和绩效考核。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再造综合考核流程
4.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加强第三方考核监管和绩效考评。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 充分利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探索建立覆盖所有乡镇、村居的视频考核新模式。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 完善中心城区数字城管考核机制,逐步向九县延伸,并强化结果运用。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再造执法管理流程
7. 推动基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孙钦刚
牵头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 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重大疑难案件查处和专项执法,进一步健全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管理机制。
分管领导:孙钦刚
牵头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9. 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规划执法职责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档。
分管领导:孙钦刚
牵头单位(科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实施智慧管理攻坚,实现管理方法突破
(一)完成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任务
10. 建成运行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国家平台联网互通,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提供“一站式”“互联网+”便民服务,探索城市治理制度、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经验”。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市数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探索城市智能化管理模式
11. 推进物联网感知技术应用,探索视频感知、非接触执法、无人机信息采集等智能管理新方法,消除日常监管盲区。
分管领导:孙钦刚、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数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2. 加强餐饮油烟、渣土车在线监控等系统应用,推进县区智慧城市管理建设,并作为综合考核加分项目。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数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13. 整合信息平台资源,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4. 强化中心城区数字城管一体化运行考核,大幅提高数管案件处置率,加快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发挥指挥大厅窗口作用
15. 强化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大厅宣传阵地、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定期组织餐饮服务企业业主、渣土车司机、市民代表、中小学生等群体观摩学习,开展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扩大智慧城市管理影响力。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市数管中心、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实施市容秩序攻坚,实现环境面貌突破
(一)全面优化市容环境秩序
16. 聚焦影响城市形象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月一重点、一季度一主题,持续开展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建筑工地出入口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7. 拓展市政、园林、建设、房产等领域执法办案。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政策法规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8. 强化创城迎评工作,提高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市局创城办、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深化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提升
19. 修订完善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设置管理相关制度,开展户外广告管理样板县区、街区创建活动。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0. 集中清理市区道路两侧违规占道棚牌、附着式广告和非交通标识,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效。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打赢高铁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21. 3月底前,督促有关县区完成绿化、净化、亮化任务并报省验收销号。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市高铁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
22. 编制中长期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并跟进检查评估。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市高铁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3. 加强路地双方协调配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高铁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4. 健全市高铁服务中心协调服务、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探索区域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保障高铁区域安全高效运行。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市高铁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实施城乡环卫攻坚,实现垃圾分类突破
(一)提高环卫保洁精细化水平
25. 制定道路分级精细化保洁标准。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26. 持续开展“洗城行动”。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7. 强化环卫保洁考核。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8. 推动各县区提升保洁标准,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9. 加强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年底前中心城区和县城深度保洁道路达到40%以上。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狠抓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
30. 对各县区所有镇街、村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现状进行分类摸底排查,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提质升级行动,指导乡镇、村居科学选择保洁模式,加大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确保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暗访考核名次只升不降。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1. 落实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专业垃圾、其他垃圾“五分法”标准,制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置体系,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1个县(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实施市政管理攻坚,实现排水防涝突破
(一)提升市政设施精致管理水平
32. 坚持建管并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市政设施养护能力。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道路管理处、市排水处、市照明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3 编制城市路名牌设置技术导则,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单杆式路名牌,逐步取缔灯箱广告式路名牌。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道路管理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4. 加大老旧设施改造提升,确保安全运行。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道路管理处、市排水处、市照明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提高城区排水防涝能力
35. 实施重点积水点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北城新区管网整治工程,启动北城新区小区、单位等内部管网错接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区排水系统。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排水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6. 推动各县区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排水防涝能力,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排水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37. 落实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污水管网修复维护,实施漏点、错接排查,严格整改居住小区雨污混接,提高污水管网进水浓度。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排水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8. 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提高征收比例。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排水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9. 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降低卫生填埋比重。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市排水处、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六、实施街头绿化攻坚,实现园林管理突破
(一)完成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划转
40. 尽快完成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划转交接,理顺科室职责和工作机制。
分管领导:孙钦刚、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人事科、环卫园林管理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3月。
41. 加强对县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督导考核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2. 指导县区加强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实行绿化分级考核制度,打造“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城市环境。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督导考核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创新打造特色绿化景观
43.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政策,推广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桥梁(高架桥)等市政设施立体绿化,增加绿色空间。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4. 推进“口袋公园”、街头绿化“微景观”建设,创新打造特色街头园林绿化景观。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大力推进专类公园建设
45.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县区有计划地开展拆违复绿行动,规划建设城市绿心、公共绿地、街头游园等专类公园。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6. 加大雕塑公园、人民公园、人民广场设施改造提升力度,提高绿化景观专业化养护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临沂雕塑公园、临沂人民公园、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七、实施扬尘油烟攻坚,实现长效管理突破
(一)完成城区道路破损及绿化裸露问题整治
47. 用足用好市级奖补资金,充分调动各区(开发区)积极性,力争年内完成城区破损道路修补硬化、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和道路出入口整治等任务,解决因土致脏、因破致乱、道路扬尘污染等问题。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探索建立餐饮油烟治理长效机制
48. 常态化推进餐饮油烟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管理工作,扩大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控覆盖面,积极探索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严查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巩固提升前期治理成效。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狠抓渣土扬尘污染治理
49. 持续推进渣土车改造更新和登记备案工作,加大国Ⅴ以上排放车辆更新力度,满足市区建筑施工需要。
分管领导:张德玉
责任单位(科室):市环卫处、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0. 完善“四点一线”监管体系,探索“智能监控+常态监管+无人机巡查”执法管理新模式。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1. 严查乱倾乱倒、抛撒滴漏等渣土污染行为,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措施,营造严管严控态势。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执法协调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八、实施基础设施攻坚,实现便民服务突破
(一)按时完成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52. 加强组织调度,严格招投标管理,推动实施道路桥梁、内涝及积水点治理、照明、环卫等11项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局属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全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
53. 完善建设用地、财政补贴、联审联批等政策机制,指导临沂城发集团融资启动新东关停车场和人民医院北区南侧地下停车库建设。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停车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4. 完善智慧停车平台,整合各类停车资源,加快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一网运行”、智能诱导。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市停车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着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55. 推动县区、镇街充分利用城区边角地块,因地制宜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早夜市,疏导安置流动摊点和困难经营户入场、入市经营。
分管领导:刘田立
责任单位(科室):市政管理科、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九、党建引领,依法行政,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过硬
56. 以“党建引领、走在前列”为目标,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深化实施党建品牌建设、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一系统一品牌、一支部一面旗”创建等工作。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7. 加强城管文化建设,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8. 推进文明单位集群建设,全面推行文明单位考核。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59. 统筹做好工、青、妇、团等工作,扎实开展各类活动。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60. 建立“三个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督察工作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1. 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提高党员干部道德素质和廉洁意识。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督察工作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2. 狠抓执纪监督问责,着力破解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规等问题。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督察工作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3.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345热线、行风热线反映问题办理工作。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督察工作办公室、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推动依法行政全面到位
64. 按时完成《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质量。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5. 全面推行使用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平台,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行政权力使用。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6. 加大“公、记、审”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督,切实做到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有机衔接。
分管领导:孙钦刚
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推动机关管理全面规范
67. 全面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加大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审计力度,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财务科、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8. 加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管理、应急管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公车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分管领导:孟庆余、宗方才
责任单位(科室):督导考核科、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69. 突出形象宣传、典型宣传、动态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动员,狠抓网络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分管领导:孟庆余
责任单位(科室):办公室、市数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