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3-00000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1-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2023-01-10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整改事项:“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1.各县区城管局、相关单位科室要对照第三轮评议结果和企业反映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销号。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

责 任 人:宗方才

2.开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专题讲座。组织有关专家,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一次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专题讲座,从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流程,从严控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慎用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提高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

责 任 人:刘云鹏

3.开展“我们支部圆桌会”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哪里有问题,‘我们支部圆桌会’就开到哪里”的务实导向,以“提出问题—讨论问题—形成共识—提出建议”为线索,聚焦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拓宽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渠道。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

责 任 人:宗方才

4.企业诉求即接即办。对企业诉求严格诉求办理时限,在一个工作日内能办理的诉求,直接办理、回复;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诉求,也要尽快给企业一次答复,彻底解决企业诉求后再进行第二次答复。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

责 任 人:王海滨

5.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企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可以免予处罚的不再进行行政处罚。考虑疫情对企业影响,对部分受疫情影响无法继续推进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延期,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采取切实措施,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

责 任 人: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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