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4-00000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2-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新《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新《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02-10   作者: 点击数:  

新《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自201851日施行以来,为规范我市停车设施管理秩序、促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国家、省出台或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规划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对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需要对《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需要,提高停车设施在城市发展中的助力作用。

、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修改在原《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增加3条,删除4条,修改24条,修改后的《办法》共七章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对原办法第678条进行修改,明确了各级政府以及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停车设施管理的职责。

是挖掘停车资源。针对全市停车泊位紧张的问题,在第28条中,对林荫停车场、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作出规定,对停车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在第40条中对停车设施错时开放错时共享作出规定以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在43条中,对设置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作出规定,以缓解老旧小区无法就地配建、新建停车设施的问题

三是加强停车管理。在第6条中规定建立停车共治共享协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停车治理;在21条中规定加强交通客运换乘站、中小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停车管理;在第33条中,市城市智慧停车信息服务平台作出相关规定,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共享,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优化出行方式。针对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新增第11倡导合理用车、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频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交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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