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2-000006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5-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2022年度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临沂市2022年度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2022-05-0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2022年度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市口袋公园、居住区(单位)绿化建设与管理,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调动市民参与建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园林城市提质升级,保护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为抓手,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表彰绿化先进,倡树绿化典型,提高公众绿化意识,形成群众支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城市绿地综合服务品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坚持适地适绿、应绿尽绿,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科学设定绿化建设和提升目标,统筹城市生态、生产和生活多功能协调发展,构建自然舒适的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体系。

(三)科学评审,注重长效。坚持集中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分类评选、动态管理,强化公众参与,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内容

“最美口袋公园”“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最美街巷”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

临沂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三)评审专家组

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五、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主体

1.口袋公园、城市街巷申报主体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居住区申报主体为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

3.单位申报主体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范围

中心城区、各县建成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口袋公园、居住区(单位)庭院、城市街巷。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事件,没有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和大规模毁绿、破绿、占绿等违法行为,且符合申报项目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四)申报形式

推荐申报与自主申报相结合。各县区(开发区)“最美口袋公园”“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最美街巷”每项至少推荐2处,园林式居民区(单位)不限数量。

(五)申报材料

真实准确、简明扼要,各项指标支撑材料的出处及统计口径明确,有关资料和表格填写规范。

1.申报表(一式三份);

2.评选区域绿化现状总平面图;

3.能充分反映所申报项目绿化美化面貌的视频资料(3分钟以内)或图片资料(A4纸彩印、不少于6张、300万像素以上、附简要文字说明);

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文本;

5.居民区(单位)绿化建章立制情况简介;

6.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主体需提报自评报告及自评打分表(附件7),自评报告应包括评选标准各项指标详细落实情况;

7.其他能够体现申报奖项工作成效和特色的资料。

各类申报材料同时提报电子版。

(六)评选方式和程序

1.申报阶段(2022年6-7月)

市城管局在新闻媒体、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lin

yi.gov.cn/)统一发布评选活动公告。

(1)申报主体对照参选项目评选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对管辖区域内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最美系列评选项目符合条件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初审总分达到80分(含)以上的,汇总后于7月31日前报市城管局。

2.现场评选阶段(2022年8月)

市城管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征集对象进行现场考评,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现场跟踪采访、宣传报道,并接受媒体监督。现场考评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申报主体情况介绍;

(2)查阅申报材料及有关原始资料;

(3)现场随机抽查与所申报奖项有关的项目建设和工作措

施落实情况;

(4)当地居民(职工)参与现场考评,并将其意见作为现场评审结论的重要参考;

(5)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现场考评意见;

(6)专家组现场反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7)专家组将现场考评意见书面报市城管局。

3.评选投票阶段(2022年9月)

在新闻媒体、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布各评选项目候选对象,由媒体开展网络投票并统计投票得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根据“总得分=网络投票得分×40%+专家考评得分×60%”计算得出各候选对象总得分。

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各项目取前10名为建议名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由市城管局根据专家组现场考评意见组织综合评议,确定建议名单。

4.公示及命名阶段(2022年10月)

各项目建议名单在新闻媒体、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对“最美口袋公园”“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最美街巷”“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获奖对象进行统一授牌。

同时,为激发单位和个人参与推荐活动及评选投票的积极性,由新闻媒体以抽奖方式产生个人参与奖,由市城管局以评选方式产生集体组织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负责组建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其成员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中抽取。各县区(开发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项目的技术指导,有序开展各申报项目材料初审和优质项目推选工作。

(二)加强评价把关。各县区(开发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推荐最具代表性、最受群众好评的项目。要重点关注口袋公园建设、城市增绿攻坚等2022年度城市园林绿化项目,配合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查、市容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将日常工作推进与评选活动开展有机结合,保质保量精选项目参与评选。

(三)加强宣传示范。要依托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及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平台,推进全民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全社会关注园林、建设绿地、保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1.“最美口袋公园”评选标准

2.“最美口袋公园”项目申报表

3.“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评选标准

4.“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项目申报表

5.“最美街巷”评选标准

6.“最美街巷”项目申报表

7.“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表

8.“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项目申报表

附件1

“最美口袋公园”评选标准

一、规划设计

口袋公园建设符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和《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等城市绿地规划建设要求。

二、绿化指标

绿化用地比例不低于65%。

三、绿化程度

闲置地、空闲地全部绿化,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化面积为可绿化面积的100%。

四、绿地布局

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观赏性乔木、灌木、宿根地被的搭配,体现季相变化,春花秋色效果显著,四季有景。合理配置花坛以及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与区域周围环境相协调。

五、绿化管养

苗木生长茂盛、健壮,株型完整,分支匀称,芽挑饱满,植株无明显病虫害;定期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等,保持良好景观效果;植物保存率95%以上。园内如有古树名木应采取保护复壮措施。

六、环境质量

公共开放、步行可达;环境整洁卫生,绿地内无杂物、垃圾堆放;配备座椅、照明等基本配套服务设施,绿化配套设施基本无破损;无摆摊设点,无随意停放车辆等。

附件2

“最美口袋公园”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口袋公园名称


竣工

日期



地址



用地总面积(㎡)


绿地面积(㎡)


绿地率(%)


园林绿化管理

单位


管理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园林绿化建设

单位



园林绿化养护

单位



口袋公园概况

(可另附页)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申报表需双面打印;2.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3.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4.需提报具有代表性的A4幅面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

附件3

“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

单位领导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相应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

二、规划设计

附属绿地的用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中城市建设用地相关规定。

三、绿化指标

(一)最美单位庭院绿化

单位用地面积一般不小于5000平方米,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二)最美小区庭院绿化

1.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小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5%,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降低5个百分点。小区业主专有部分庭院绿化面积不计入小区总绿地面积。

2.人均占有小区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

四、绿化程度

闲置地、空闲地全部绿化,黄土不露天,绿化面积为可绿化面积的100%。

五、绿地布局

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观赏性乔木、灌木、宿根地被的搭配,体现季相变化,春花秋色效果显著,四季有景。积极开展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和屋顶铺绿,绿化效果明显。

六、绿化管养

花草树木生长茂盛,苗木株型完整、分支匀称、芽挑饱满,植株无明显病虫害;定期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等,保持良好景观效果。

七、环境质量

环境整洁卫生,绿地内无杂物、垃圾堆放;绿地护栏、路牙、建筑小品及其他设施养护良好。院内植物和建筑小品配置适宜,确有美感。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4

“最美单位(小区)庭院绿化”项目申报表

县区(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

专家组签字:

年 月 日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小区)

名称(盖章)


竣工

日期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用地总面积(㎡)


绿地面积(㎡)


绿地率(%)


园林绿化管理

单位


管理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园林绿化建设

单位



园林绿化养护

单位



单位(小区)

绿化概况

(可另附页)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申报表需双面打印;2.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3.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4.需提报具有代表性的A4幅面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

附件5

“最美街巷”评选标准

一、规划建设

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和《山东省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DB37T5204-2021)等城市道路绿地规划建设要求。

二、评选指标

(一)城市建成区道路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60%。

(二)城市道路红线宽度>45m,绿化覆盖率为20%;城市道路红线宽度30m~45m,绿化覆盖率为15%;城市道路红线宽度15m~30m,绿化覆盖率为10%;城市道路红线宽度<15m,酌情设置道路绿化。

三、街巷设计

以人为中心,遵循安全、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交通、集散、景观、游览等需求,与城市道路的功能等级相适应,符合上位规划对道路的交通组织、设施布局、景观风貌、环境保护等要求。

四、绿化程度

闲置地、空闲地全部绿化,黄土不露天,绿化面积为可绿化面积的100%。

五、绿地布局

符合交通设施布局和交通组织的要求,与区域周围环境相协调且便于养护。合理选择乡土、适生植物,配置以乔木为主,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充分利用植物的枝、花、叶、果等形态和色彩,突出季相变化。

六、绿化管养

同一路段的同一品种行道树树型和分枝点高度一致。树冠下缘线高度保持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两侧树冠边缘线基本在一条直线上。苗木生长茂盛、健壮,株型完整,植株无明显病虫害;定期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等,保持良好景观效果。如有古树名木应采取保护复壮措施。

七、街巷容貌

环境优美,整洁有序。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临街建筑物阳台外、门窗外无堆放、吊挂杂物等有碍市容的物品。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楼宇标识设置管理规范、有序、安全、美观。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现象。各类杆线规范设置,无乱拉乱设现象。井盖井篦无安全隐患、无破损缺失、无移位掉落。

八、环境质量

街巷道路完好。按游人行为规律和分布密度,合理设置座椅、果皮箱和照明等基本配套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整洁、美观。车辆停放有序,停车位设置合理,导示牌设置规范。绿地与主要道路、主要建筑区有无障碍设施连接。街巷绿地的坡向、坡度符合道路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无长时间积水现象。涉及游人安全处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附件6

“最美街巷”项目申报表

县区(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

专家组签字:

年 月 日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街巷名称


竣工

日期



地址(起止点)



用地总面积(㎡)


绿地面积(㎡)


绿地率(%)


园林绿化管理

单位


管理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园林绿化建设

单位



园林绿化养护

单位



街巷概况

(可另附页)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申报表需双面打印;2.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3.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4.需提报具有代表性的A4幅面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

附件7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标准及评分表

县区(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

专家组签字:

年 月 日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价项目

序号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一、组织领导

(20分)

1

规章制度

5

有园林绿化管理主体,管养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

资金保障

5

有园林绿化建设或维护专项资金,单位绿地日常管护和改造提升经费参照当地养护定额标准纳入预算并落实到位。



3

专业队伍

5

有相应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



4

档案管理

3

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5

公众参与

2

居民(单位职工)对居住区(单位)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5%。



二、规划建设

(35分)

(接上页)

二、规划建设

(35分)

6

绿化指标

10

园林式居住区: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的有关规定。

1. 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小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5%,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降低5%个百分点。属小区业主专有部分庭院绿化面积不计入小区总绿地面积。

2. 人均占有小区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

园林式单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1346-2019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和住建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相关要求。

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否决项

7

验收备案

5

新建居住区(单位)绿化工程通过所属县区(开发区)或市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8

绿化程度

5

绿化面积为可绿化面积的100%,应绿尽绿,无黄土裸露现象。



9

绿地布局

5

绿地布局、功能分区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乔、灌、花、草(地被)合理配置,层次分明,季相丰富,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10

5

园林建筑、小品、设施满足居民(单位职工)休憩、健身文化娱乐及科普宣传等功能需要,造型美观,尺度、体量、色调与环境协调,位置得当。



11

5

积极开展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和屋顶铺绿等立体绿化,绿化效果明显。



三、绿地管养

(45分)

12

绿化管养

5

绿化养护及时,定期修剪草坪、绿篱、树木等,保持良好景观效果。



13

5

植物生长茂盛,苗木株型完整、分支匀称、芽挑饱满,植株无明显病虫害。



14

5

爱绿护绿等环保宣传到位,主要植物标识设置完善。居住区(单位)内有古树名木的,做到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保护管理措施完善。



15

环境质量

5

环境整洁、美观、舒适,排污、排水、垃圾收集清运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绿地内无杂物、垃圾堆放,无倾倒污水。



16

5

绿地护栏、路缘石、建筑小品等设施维护及时,道路、广场平整无破损,水体洁净。



17

5

停车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



18

5

照明采用节能照明技术和灯具且使用正常。



19

5

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私搭乱建。



20

5

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加分项

(各2分)

21



①绿化建设养护中应用节水、节能技术。

②配套绿地建设符合海绵城市相关设计规范。

③积极宣传和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④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开展垃圾减量及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总 分:

综合否决项

22

对进2年内发生过以下情况的单位,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大规模毁绿、破绿、占绿等违法行为;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附件8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项目申报表

居住区(单位)

名称(盖章)


竣工

日期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用地总面积(㎡)


绿地面积(㎡)


绿地率(%)


园林绿化管理

单位


管理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园林绿化建设

单位



园林绿化养护

单位



居住区(单位)

绿化概况

(可另附页)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申报表需双面打印;2.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3.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4.需提报具有代表性的A4幅面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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