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0-00001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4-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评选活动方案

临沂市“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评选活动方案

2020-04-27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我市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和安全运行作出突出贡献的城市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挖掘、广泛宣传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涌现出来的抗疫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敢打善战、理性包容、创新创优、担当奉献”的临沂城市管理精神,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争先进位、创新发展、走在前列,为建设社会主义“大美新”临沂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评选活动由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主办。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评选范围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侧重基层抗疫一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

四、评选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城市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从事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

(三)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具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评选数量

20名。

六、评选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

(二)时间安排。

1. 推荐阶段(4月27日—5月10日)。各单位、科室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择优推荐,认真填报《临沂市“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推荐表》,5月10日前报送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 2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2. 评审阶段(5月11日—5月22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3. 集中宣传阶段(5月下旬起)。对评选出的“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在市广播电视台举行的“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人物”发布仪式,并通过市内媒体进行特色宣传、专题报道,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将开展“践行沂蒙精神·最美抗疫城管人”评选活动作为我市城市管理系统深入践行沂蒙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加强宣传,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面向基层,严格标准。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挖掘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干部职工和环卫工作者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严格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调度,确保进度。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评选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时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栾维乾、张伟赵;联系电话:6372028,15866967711;协同办公系统账号:市城管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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