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2453032/cgj/2020-00001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2-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施方案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施方案

2020-02-28   作者: 点击数: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建设干净整洁健康文明和谐宜居的清洁村庄为目标,充分发挥科室、单位专项业务指导、考核职能,积极督促县区(开发区)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教育农村群众增强卫生、环保意识,改变生活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到2020年底,全市村庄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农村脏乱差现象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真正实现让农村净起来、美起来、靓起来。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聚焦公路、高铁沿线、普通铁路沿线、河流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房前屋后以及村庄周边的环境卫生“脏乱差”、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问题。

三、任务分工

(一)环境卫生管理。在保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大环卫保洁工作力度,加强对农村环卫保洁人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培训,积极落实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保洁消毒各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日常巡视巡查机制,定期排查村居(社区)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问题,重点加强对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房前屋后、汪塘沟渠、河道树林、村内空地等卫生死角区域的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清理活动,对每个村居(社区)、每条道路沟渠、所有田间地头积存的生活垃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清理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各类垃圾分类处置办法,确保有人管、有人清、垃圾有去处。严禁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等非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加快市区和县域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蒙阴县(500吨/日)、平邑县焚烧厂(600吨/日)工程建设,争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市域生活垃圾焚烧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督导科室(单位):环卫园林管理科、市环卫处

(二)户外广告管理。按照“标准统一、设置规范、版面完好、样式美观”的要求,加大对各类标牌特别是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力度。清理道路沿线违法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标牌,及时拆除、更换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牌匾,做到沿街无落地式灯箱广告、无破旧广告牌匾。对私设广告条幅、墙体喷绘广告、“牛皮癣”广告行为,要即发现、即清理,并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督导科室(单位):户外广告管理科

(三)环境秩序管理。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清理乡街、村居主街道、重点部位的流动摊贩,整治游商游贩,合理划定经营区域,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引导摊贩进场经营。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清理沿街商铺物品乱堆乱放。取缔马路市场,严禁“以路代市”,对占据主街道的集贸市场,集中进行搬迁。禁止沿路、沿高铁、沿普通铁路沿线设置废品收购点、废旧物料存放点。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督导科室(单位):户外广告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四)园林绿化管理。结合“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植树增绿、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行动。坚持乡土化、大绿量,提高道路、高铁、普通铁路两侧和重点部位绿化标准,栽植合适的树种,对缺株断档的绿地及时进行养护、补植,做到行道树相连、绿化带相衔接。注重凸显绿化特色,合理规划建设公园绿地、休憩游园和景观节点,做到一镇一策、一街一特。

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督导科室(单位):环卫园林管理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五)督导考核。制定相应考核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监督考核,对所辖乡镇(街道)每月进行全覆盖考核,对所辖村居(社区)每4个月进行全覆盖考核,重点考核环境卫生、村居容貌管理等方面,并形成考核通报。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督导单位:督导考核科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展开、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梯次推进”的思路,分四个阶段对乡镇驻地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

(一)动员发动阶段(2月—3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县区、乡街、村居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分解任务、部署动员,实行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

(二)全面落实阶段(4月—6月)。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按照工作计划,全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突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高铁沿线、普通铁路沿线及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镇街、村居,把主要街道和重要部位作为整治提升重点,努力打造示范样板;其他镇街、村居不等不靠,围绕治脏、治乱、治差,同步开展整治提升行动。

(三)集中攻坚阶段(7月—10月)。对基础条件差、工作进展慢的镇街、村居,纳入市、县区重点调度范围,列出问题清单,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整治提升效果。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完善,确保所有镇街、村居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常态管理、长期保持,努力实现环境美、设施全、管理强、风貌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一线督导,及时掌握各县区(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分解责任,重点督导推进,推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将把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创新视频考核、现场检查考核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模式,及时发现、督办、整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对问题严重或多次督导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并在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中加倍扣分。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化治理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提升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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