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市城市管理局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强化检查,督导落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春节节日氛围。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关于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把纪律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纪律观念。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监督,对党员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常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十严禁”,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娱乐、健身等安排;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文明过节、勤俭过节。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对春节期间工作纪律、队容风纪、公务用车、禁酒令执行等情况的督察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零容忍、严惩戒,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