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圣大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56644015792)
你(单位)因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城管行处字〔2025〕第FC-03001号),责令你(单位)缴纳罚款人民币546800元(大写: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546800元(大写: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该法律文书依法通过我局部门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910室领取前述《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文号:临城管强催字〔2025〕第FC-03001号),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9-8050276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