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办字〔2024〕44号整改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序号29)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有待提升。《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督察发现,临沂市计划实施提标改造的24家污水处理厂中,沂河新区等4个县区的5家污水处理厂应于2023年完成提标改造,目前仅完成1家;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处理厂应于2024年完成提标改造,目前仍处于前期手续办理阶段。临沂市污水处理厂负荷不均衡,2024年上半年,全市有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高于100%,有8座负荷率低于60%,临沂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和临港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设计能力的三分之一。
二、整改目标
2025年年底前完成60%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城市污水处理厂保持合理运行负荷率。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提标改造。结合实际优化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方案,对未按期完成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督促相关县区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土地手续等问题,全力加快进度,2025年年底全市完成60%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二)保持合理运转负荷。相关县区对负荷率高于100%的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局域污水水量调配等方式,降低运行负荷率;对负荷率低于60%的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加强污水收集、强化管网建设改造等方式,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提高运转负荷率。临沂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人口密度未达预期,远期结合片区开发建设逐步提升。
(三)科学谋划新扩建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对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规模等进行科学论证,实现污水处理能力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整改情况
(一)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印发《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从污水处理厂精细化管理、科学规划处理能力、污水有效收集、污泥处置、加强管网运维,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安排部署。
(二)加快推进提标改造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提标改造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完成9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标改造率达到60%,实现省定目标。
(三)通过局域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局域污水水量调配等方式,负荷率高于100%的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经全部恢复正常负荷。偏低的8座中,5座已恢复正常负荷;陷泥河净水厂通过新建泵站进行区域调水,年底前完成;临沂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和临港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结合实际对区域内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有效提升负荷率,下步结合片区开发进一步提升。
(四)科学谋划新扩建工作。相关县区住建部门强化对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规模等的科学论证。
五、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联合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经核查,该项任务整改工作已完成,整体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6372077。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