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圣大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56644015792):
你单位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一案(案件编号:临城管立字〔2025〕第FC-03001号),已调查终结,我局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城管行处字〔2025〕第FC-03001号),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546800元(大写: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三款“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之规定,现将该法律文书依法通过我局部门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910室领取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城管行处字〔2025〕第FC-03001号),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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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