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驻区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0〕8号)的要求,我局已经完成临沂蓝泰环保科技等8家公司私自外购砂石进行加工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4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39-6372035;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
一、反馈的问题
督察发现,临沂蓝泰环保科技等8家公司利用在临沂市建筑垃圾处理的优势,私自外购砂石进行加工,既影响临沂市的建筑垃圾的有效循环利用和其他建筑垃圾处理公司进入临沂市场,又影响砂石建筑材料生产市场秩序,群众反映强烈。
二、责任单位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企业严格按照《临沂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完善建筑垃圾进场运输等相关台账,避免非法矿石进场,实现追根溯源和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实施信息化监管,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监管设施安装并与市环卫处数字化监管平台和城市数字化监管中心联网,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3.严格监管检查。市县(区)两级城管部门每月对该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进厂建筑垃圾运输凭证、过磅单据、入库记录等原始凭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整改成效
临沂蓝泰环保科技等8家公司已完成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违规经营活动。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