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市城市管理局认真梳理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并印发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和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工作。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 36件、依申请公开436件、不予公开43件,互联网公开36件,配发解读材料4件,其中多角度解读政策1件。三是创新多角度全方位公开形式。举办了临沂市2023年度中心城区“最美口袋公园”评选活动,在局网站发稿1700余篇、微信公众号发稿300余篇,头条号发稿1200余篇,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210余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说明》。2023年,我局共通过网站渠道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22件,申请内容分别涉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停车设施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等城市管理工作,申请数量较2022年同比增长57%(2022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14件)。上述22条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妥善答复,未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推进我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公开平台。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局网站主阵地作用,把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专栏更新,实现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不断完善公开平台信息,切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优化更新新媒体网站管理工作,加强媒体平台管理,提升平台建设与公开内容契合度。三是完善网站互动交流功能。进一步畅通公众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及时回复。
(五)有力实施监督保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完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制定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方案》, 举办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4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1.信访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1 |
3 |
4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解读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细化内容,凝练语言,确保公众易理解、善使用,实现政府信息精细制作、精细管理、精准推送。二是充分依托新型互联网技术,加强对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环节的设计,加大解读力度,拓展延伸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响应灵敏度。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认真落实市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实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6件、协办件4件;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0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园林建设、城市防汛、城区停车设施管理再生资源回收、飞絮治理、智慧城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等方面工作。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答复完毕,回复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及时在市政府和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强化规范办理。我局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业务工作中,切实增强责任科室公开意识,经办人员责任意识,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联动衔接。积极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明确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内容要求等,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开展群众互动。利用“临沂城市管理”头条号、视频号群众留言功能,对群众互动留言问题及时给予规范答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